近日,有市民反映,明水县兴仁镇境内一处商混站存在建设、生产手续不全问题,生产过程中还引发扬尘污染、道路安全隐患等问题。此事不仅暴露了商混站自身的违规操作,更将当地属地政府部门的监管缺位问题推至台前, 同时折射出多部门协同管理环节的严重缺失。
据此市民提供的信息,涉事商混站具体位置为明水县兴仁镇212省道旁(明水县兴仁镇兴仁村指示牌)右侧按照国家相关法规,商混站建设与运营需经过多道严格审批流程,每一步均需对应部门监管把关。立项阶段需发改委审核批复,土地使用需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与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规划环节需城乡规划部门审批并发放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环境影响评价需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以确保污染防治到位,施工前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,运营前还需住建部门审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——这一系列流程环环相扣,任何一环缺失都不应允许项目推进,但实际情况是,此处商混站在未取得完整手续(尤其是关键的环评审批文件、施工许可证)的情况下,不仅擅自开工建设,部分已投入生产。周边居民反馈,商混站生产时扬尘弥漫,运输车辆频繁往来,既破坏了空气质量,又对周边道路造成损坏,甚至埋下交通安全隐患。
展开剩余37%从这处商混站“无证”建设、投产却未被及时制止的情况来看,属地政府部门显然未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:既未在商混站筹备阶段核查其手续完整性,也未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,监管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导致违规商混站长期游离于合规管理之外,除市属地政府监管缺位外,多部门协同管理的漏洞同样明显。商混站审批涉及发改委、自然资源、住建、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,各环节本应形成“接力式”监管,但现实中却出现“各自为政”的脱节现象——立项、规划、环评、施工许可等环节的审批结果未有效互通,最终让违规商混站“钻了空子”,破坏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,更损害了公共环境与安全利益。希望相关部门重视此事。公众期待明水县兴仁镇属地部门及其他涉事部门能正视监管漏洞,尽快启动联合执法,对此处违规商混站开展全面核查,督促其依法整改或依规拆除,同时厘清各部门责任,完善协同监管机制,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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